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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安「心」搭乘,注意隨身物品

經統計111年1月至12月接獲計程車乘客請求協尋遺失財物案件1,507件,共尋獲1,026件,另表揚拾金不昧優良駕駛人共計14人次;遺落協尋物品包含現金、支票、證件、護照、行動電話、行李等。今年春節假期自1月20日至1月29日止共計10天,提醒民眾搭乘計程車下車時,務必留意隨身物品,本局亦對拾金不昧之計程車駕駛人定期表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提醒民眾春節年假期間若不慎將物品或物件遺忘在車內時,可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或交通警察大隊計程車遺失物協尋服務專線(02)2311-6409,亦可就近至警察機關或警察廣播電臺尋求協助,並提醒民眾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佩戴口罩,未依規定最高可罰新臺幣1萬5,000元整,並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時時守護乘車安全,服務市民溫馨過好年。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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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